码迷,mamicode.com
首页 > 其他好文 > 详细

使用react+redux来做前端部分的实现

时间:2016-10-01 17:08:37      阅读:698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

对于前后端分离的应用场景,不是所有的场景都适合,但是大多数项目都能够通过前后端分离来实现。

由于我主要从事企业级后台应用的前端开发工作,个人认为对于后台应用的开发来说,前后端分离带来的利是远大于弊的。

大多数后台应用我们都可以做成SPA应用(单页应用),而单页应用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局部刷新,这通过前端控制路由调用AJAX,后台提供接口便可以实现,而且这样的方式用户体验更加友好,网页加载更加快速,开发和维护成本也降低了不少,效率明显提升。

其实在我后来写第二个组件的时候,我当时就在考虑:不管是后台的列表也好,还是前台的列表也好,除了表现出来的样子不一样,它们在发送请求的方式,解析响应的方式,以及列表渲染的方式应该都是差不多的,而且在后台的列表中,类似分页排序这样的功能,在前台的列表里面也有较为常见的使用场景,既然如此,这些相似的东西,如果能抽象到一个父类里面,然后由前后台的列表组件去实现各自独有的部分,这样的代码的结构会不会更加简练一点。因为当时后台的那个列表组件,我已经写了1000多行了,自己有时候想改个东西,都要滚来滚去地阅读以前写的代码,十分不便。

我最早是希望从事本专业,搞单片机或者嵌入式开发的,现在依稀记得曾经面试我的一个老板对我说的话,大意如下:

“我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刚毕业的学生,总是谈一些理论。很简单,我就问你,一个功能马上就要用,你三天之内能不能给我开发出来?网上都有现成的东西,拿过来用不就行了。如果我接到一个单子,你说要花个半年时间研究一下,我的公司还能开下去么,我不早就饿死啦。也许百度,华为那种大公司需要专门招几个人来研发,可是我们不需要,我们只看效率和速度。我朋友一个什么什么公司前几年也招了几个大学生,结果两年下来了,核心的代码还不是自己写,CAD还不是自己画?让他们搞也搞不出什么东西。不是说他们水平不行,而是这东西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不是说你一毕业就能直接达到多高的水平。”

幸福不会总是突如其来。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第三次,2012年初我的第二个马拉松,当时我已经开始在学习带团队了,开始我的状态一直保持的很好,收获了更多除长跑之外的有趣的东西,从开始一个人的抉择到了一个团队在一起去做想做的事情,那种氛围我到现在都特别享受。一直到了我的第一次全程马拉松经历,那一次我感觉自己是受伤了,那一次并没有录入我的成绩,并不是我没有跑完,我坚持完赛了,只是中途我把鞋子脱了,计时器在鞋子上。当时中途我不小心抽筋了,脚疼的利害,倒在地上了,医务人员问我需不需要上收容车?

这是两年前的一个明星产品,更确切地说是网红产品。为什么它总要给人宣传jQuery是给PC用的,自己才是移动端的未来,这种带节奏。然而无论是从坑的多少,其它产品的兼容性,还是自身的运行效率等等,完败于jQuery。只有仅仅的一点点文件大小的优势,在如今的网络环境下,说是吹毛求疵毫不过分。

矩阵这个东西。顾名思义。就是由元素组成的矩形阵列。如图。这里的元素可能是符号啊,实数,式子什么的。

而这个矩阵的意义其实在于求解线性方程组。线性方程组中的未知数的量排成一个矩阵,加上常数项,就是增广矩阵。

还有什么表示线性转换,就不讲了。反正。也不会。

这篇文章让所有的CLR开发者都尽量能在较少知识的情况下,去了解CLR中自己工作的那一部分内容。这篇文章将会为你呈现CLR的发展史,以及不同阶段解决的不同问题和不同阶段解决问题以后给开发者带来的一些更加便利的东西。 http://www.cnblogs.com/mseruj/  

它只是一个管理数据的一个工具,帮助我们创建app中唯一的一个数据结构的树,并且按照约定的方法来管理这颗树,让我们的数据的更改变为可预测的。

任何一个普通的框架,或者如angular, jquery等都可以依赖于这个数据结构,来做自己的事情。 http://www.cnblogs.com/mseruq/  

一个线程进来的时候,另一个线程一旦进来,就可能引起脏读(读取的变量已经被其他线程修改过了),造成计算结果不准确。这段代码破坏了 count++ 的原子性,因此可能得到错误的结果。

同样的,在展示类网站和移动APP页面中前后端分离也同样试用。前后端不分离的情况下,服务端要单独针对Web端做处理,返回完整HTML,这样势必增加服务端的复杂度,可维护性差,而web端需要加载完整的HTML,一定程度上影响网页性能,这对于移动端性能为王的地方非常的不友好。 http://www.cnblogs.com/koetgw/ 

再拿后面的三个组件来说,滚动分页与不滚动分页组件的区别,仅仅在于分页的控制不同而已,如果把分页这一个部分完全丢出去,那么剩下的部分,就不需要在两个组件里面都去实现了,只用在一个类里面实现一次。iscroll与window的scroll,也仅仅只是滚动事件的发布者不同而已。如果我提供两个不同的滚动翻页的组件,一个使用window scroll实现,一个使用iscroll实现,然后由列表组件去决定要使用哪个分页组件,那么代码会更加简洁。

使用react+redux来做前端部分的实现

标签:

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jtdyiw/p/5925874.html

(1)
(0)
   
举报
评论 一句话评论(0
登录后才能评论!
© 2014 mamicode.com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gaon5@hotmail.com
迷上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