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拉克说:"科学是以简单的方式去理解困难事物,而诗则是将简单事物用无法理解的方式去表达,两者是不相容的"。
狄拉克与徐志摩一样喜欢在剑桥散步,但他追求的是物理规律的数学美。那么,到底是徐志摩的诗美,还是数学美?
对于这个问题,我确实不好回答,初中,读过徐志摩的诗集,感觉还不错,写景优美,文笔细腻,比如:《再别康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真的是很两袖清风的感觉。初中,读过《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确实,让我进入了探索自然的奇妙世界。但是,你要我回答,哪个更好?我只能说,各有千秋吧。
再别康桥,如下: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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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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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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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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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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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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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如下:
牛顿第1定律:惯性定律,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除非作用在它上面的力迫使他改变这种状态。
牛顿第2定律:物体加速度的大小跟他受到的作用力成正比,跟它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作用力的方向相同,f=ma。
牛顿第3定律:两个物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
我们可以看到,诗歌,其实是将简单的事物,以常人无法理解的方式,表达出来了,用科学的话来说,就是,换句话说,你说的是这个意思:徐志摩思念情人了吧。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就概括了,这就是科学的魅力所在。虽然,诗歌,绕来绕去,将简单的事物阐述复杂了,但是,全过程是很美的,给人一种无比优越的享受,这点,你必须承认。这就是诗歌存在的魅力。
继续说,牛顿第1定律,用科学的话来阐述即: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除非作用在它上面的力迫使他改变这种状态。这样的阐述很好,第一句话,说明了,一切物体都是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静止可以看作是匀速直线状态的一个特例,当v=0时),这句话,说明了世间万物,在最初的时候,都是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者静止状态的,这是一个完美的状态,对吧,直到某个时刻,有一个外力作用于这个物体之上,那么,他才会改变原来的状态(直线或者静止),即:惯性状态。这样的阐述,非常好,但是,这里,有一点不够严密的是:物体自诞生以来,就是保持匀速或者静止么,这之前,物体的运动属性是什么?这个问题,牛顿似乎没有正面回答,默认以日常经验来说的。
同理,2、3定律也是一样的。
简言之,科学与诗,其魅力,各有千秋、不相伯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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