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历史是特别的,外国的志怪文化多是吸血鬼和超人的故事,而我们的武侠不仅仅是想象中的恩怨江湖,而是在中国功夫的基础上有根源的演变而来的。近代两位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和古龙先生的作品不知道是多少少年儿时魂牵梦萦的英雄梦。但是自古以来,对于这些武侠小说中的英雄,人们都是褒贬不一的。有人说他们是保证弱者公道的英雄,有人却说他们是凭一己好恶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社会和科学不同,从来就不是非黑即白的,我们只能从历史作用的角度来解读这些英雄。
评价现象和个人要放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中,我们如今看到的不合理,在当时都是面临现实生活所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就像现在我们很难体会为什么曾经那么多人狂热地追随希特勒的铁血暴政,但是谁又能否认,如果那时的世界是公平的,怎么会有人愿意打破平静的生活去奔波去冒险呢。过人的煽动能力和大众心理的无意识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强调法制的社会,其实法律和古时候的君权从本质上是对立的,因为法律的力量从不以人的意志做判断。即使君王修订推行法律,也是以维护统治为根本目的。当法制不足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时候,他们就将转向其他渠道求助,无论是维护正义的一方,还是社会上的恶势力。
人与人的关系大多数受到利益的趋势,这一点无论是古时还是现代社会都不能免俗。就好像侠义到了汉代时候就变了味,公侯权贵和侠客相馈赠,以备有急事的时候相互照应。研究任侠的大师觉得应该用义来定义侠,为了利益做事的不算侠,充其量就是个受雇的打手。百姓觉得应该用武来定义侠,侠是他们心中有能力为弱者伸张正义的英雄。在我看来,用游历来定义侠也未尝不可。不管有没有以武惩恶的能力,侠代表着向善的心肠和向往自由的生活。
回到侠产生的社会背景,当司法不公正造成社会失衡,民众对权利保障的诉求就转向了借助政府和社会合法组织意外的力量。但任侠者是组织化和秘密化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凭借一己之好断人生死的非理性行为实际上与现代文明社会是无益的。就拿黑社会来说,他们的成员大都是不工、不商、不农、不学,终日四处游荡,企图以非法的形式参与国家利益再分配。这样的组织完全不能让人信服,不能承担起治理社会的大任。
年初的时候,国家整治影视作品和网络暴力力度有所加强,这是一种对教育负责任的做法。在对于犯罪人员的调查中表明,有1/4到1/3的人承认犯罪时有意识地模仿了影视片中描写的暴力犯罪手段和技巧。我认为大众媒体不应该以博人眼球、博君一笑为目标,还是应该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充斥于大众传媒的终有一天也会充斥于人间。让我们不得不担心的是,年终的新闻大都是明星的出轨、网络平台上的借贷丑闻、丧心病狂的直播。但是要相信世界总有阳光,一个人若能多晒晒太阳,就不会做卑鄙无耻的事,无论是谁,在这么可爱的阳光下,都想不出坏主意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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