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公安抓了一大批吸毒的明星,宁财神啊张耀扬啊张元啊,还有小鲜肉柯震东和龙太子房祖名。
于是微博上公知们就吵翻了天,许多人都表示抽点大麻算什么?大麻又不像海洛因或者冰毒,上瘾率还没有尼古丁高。艺术家嘛,都是需要一些灵感的。没看到国外的好多艺术家都抽大麻吗?还有LSD和蘑菇,既然不会造成生理成瘾,那还怕啥?就算是吸食了海洛因冰毒又怎么了?人的身体是自己的,抽不抽毒品抽什么毒品都是个人选择的结果。国家的公权力可以去管制私人的选择吗?他们选择吸食毒品,自己也承担身体健康损坏的不利后果,这样说的话好像也没什么不对。人是自己身体的主人,他有伤害他身体的权利,别人包括国家不应该替他做主,用连岳的话说就是这和警察不能逮捕手淫过度的青年是一个道理。
可是我却感到分外恶心与愤怒。毒品远远强于其他东西的生理致瘾性,使得人不能控制自己。这才是对自由最大的侵害。有太多的家庭因为毒品妻离子散,因为一个人吸毒,只要上瘾了,钱就会像流水一样花出去。而他的身体健康也会一点点被毒品摧毁,最终丧失劳动能力。到这个时候由于身体对毒品的强烈渴望,又没有途径挣钱,于是向家人伸手,更甚者去偷去抢。社会的基本构成就是这样被毒品破坏掉的,这也是为什么吸食毒品会变成危害社会的行为,纳入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范围内的原因。
我选取了几位“公知”的话放上来看看,看看这些标榜着独立自由的人其实是多么无知。
胡赳赳(新周刊主笔):柯震东房祖名这两孩子只是吸食点大麻真是懂事,应该推动大麻合法化。吸食大麻应该成为艺术家的标志。大麻能带来灵感,入药,在中国传统中也是丹道的一种。现代社会干涉别人吸食大麻是野蛮的。
我不知道胡赳赳他本身会不会吸食大麻,不知道他如果真的吸食大麻了会不会再说同样的话。因为我自己就有朋友是飞行员,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就是一开始吸一点点就能飞起来,但到后来需要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很多人说大麻不会造成生理上瘾,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长期吸食大麻的人跟吸烟一样戒不掉,而这时候大麻的花费却又比香烟贵得多。我认识的那个飞行员每天弄得自己萎靡不振,像摊烂泥。他跟我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千万不要学他,不要碰这个东西。中国传统丹道也敢拿出来作为自己的论据还真是可笑,死于丹道的炼金术士不知道有多少了,再说大麻这东西给人带来致幻的效果却不一定就能让你写出牛逼的作品,中国有太多的所谓音乐人吸食大麻,然而又有几个人能够写出pink Floyd的《dark side of the moon》或者是beatles的《佩帕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呢?说什么大麻就是艺术家标志?扯逼蛋不要脸了是不。
李志:如果一个公众人物在大麻合法化的国家(比如荷兰)吸食大麻,央视应该如何报道?你会怎么评价?
央视当然还是该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了,不能说他在大麻合法的国家抽大麻中国就不能处罚了。基于属人管辖原则,我国对本国国籍的人具有管辖权,不管他在什么地方只要犯了中国的法律就该接受中国的制裁,这个没得破。再说一个人的为人道德和他有没有触犯法律并没有必然联系,一个有道德的人也有可能触犯法律,一个不犯法的人也有可能没有道德。
我摘录不下去了。这样的公知真是一捞一大把。这帮不知道到底是公知还是蠢货的人嚷嚷着呼吁毒品合法化,我就呵呵了。大麻虽然是软毒品,但就算在美国也只有两个州合法,别天天拿美国合法化说事儿。你他妈能够染上大麻然后标榜对身体无危害还能说戒掉就戒掉,你倒是去试一试啊。你试一试了没问题再来逼逼什么合法化,别特么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论是硬毒品还是所谓软毒品,都最好不要碰。有太多悲惨的先例摆在面前,如果你追求所谓自由和艺术而去尝试毒品,那么请你想想电视上痛哭流涕的吸毒者,想想被毒品毁掉的小甜甜布兰妮和嗑药后被呕吐物窒息而死的吉米·亨德里克斯,你会为了一口禁烟儿失去更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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