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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4月6日被许多人忽视的一条消息,但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将产生重大影响!
新华社4月6日播发的新闻稿称,住建部和国土部近日联合发文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住建部和国土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包括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以及强化地方主体责任4部分内容。
读者必须认真看清楚以下内容:
通知要求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通知指出,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通知要求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将对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约谈问责。对虚假编造、采用技术性手段调整相关统计数据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通知,2017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县级市)应编制完成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如何看待上述政策,下面为读者细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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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45个城市要增加土地供应
老百姓抱怨房价涨得太猛,开发商吐槽供地数量太少,地方政府则要加速去库存。针对各方不同诉求,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昨日公布的一项新政有望“一药治多症”。这个政策的核心就是以库存消化周期分档次,周期短的要扩大供地,周期长的要停止供地。“从供求关系入手,这就对症下药了。下一步就看地方政府执行力,看住建部问责力度了。”有地产界人士如此评价。
据易居研究院最新统计显示,全国70个重点城市中,至少有45个城市的库存消化周期在12个月以下(含12个月),这些城市至少需要“增加土地供应”,其中南京等6个城市“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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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
4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通知》(建房[2017]80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
根据《通知》,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乃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接受记者采访的地产界人士均“点赞”上述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次政策明确了库存与土地供应的关系,用库存消化周期明确了市场土地供应的节奏。利用土地市场调控做加减法,库存多的减少土地供应,土地少的增加供应。
“这条政策最具针对性,把握住了行业症结,思路和方法很对,就看地方政府能否落实。”明源地产研究院首席研究院刘策表示,“一个看地方政府有没有积极性,因为会影响到财政收入;另外一个要看有些城市是否具备新增土地供应的条件。”
亦有部分受访者认为,去库存周期短的城市大多数是一些热点城市,这些地方就算增加供地,仍会被开发商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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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名单
按上述最新规定,有哪些热点城市需要“显著增加供地,要加快供地节奏”的呢?
记者从易居研究院获得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南京、杭州、合肥、南昌、郑州、惠州等6个城市在过去六个月的平均去库存周期都在6个月以下,必须显著增加供地且加快节奏;而北京、上海、广州的平均去库存周期在6-12个月,深圳的平均去库存周期在12-18个月。
上海的去库存周期竟然长于杭州等地,这是否有悖于常识?这数据究竟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上海调控力度较大,导致成交量下降,这可能使得统计出来的数据跟真实供求不太匹配。
必须一提的是,上述统计数据仅为一家之言,易居研究院亦表示:“去库存周期即存销比=当月新建商品住宅库存量/最近六个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平均值。其中‘销售移动平均’即指最近六个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平均值。”
有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关于库存消化周期的算法,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算法,有些机构是按照最近三个月的平均去化速度去测算整个市场的去化速度,有些机构是按照过去一年平均的去化速度进行测算。为此,住建部和国土部有必要就库存消化周期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全国统一”,否则每家算法不同,最终结果差异也会比较大。
“如果政府增加供地数量,加快供地节奏,我们肯定是欢迎的,现在一二线城市就是缺地的状态。”有不愿具名的开发商告诉记者,政府供地量小,势必会造成开发商的哄抢,自然而然土地价格就会上涨。出不出地王与土地供应量有关,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怎能不出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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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调控的大背景下,目前许多城市已经相继出台了2017年的供地计划。比如南京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在2800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600公顷左右。2017年南京土地供应计划中房地产开发用地70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30公顷,商办用地170公顷)。而北京2017年安排的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900公顷,其中住宅用地610公顷,商服用地310公顷。
业内人士指出,部分热点城市在土地供应的计划和落实方面存在着脱节的问题。供地计划做得比较多,但计划完不成的情况比较普遍。事实上,一些城市既然列了相关的年度供地计划就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同时要将年度供应量细化到月度,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如果完不成,监管层也应负起责任果断问责。
“国土部此次政策提到了土地供应的分类调控目标,这是最近土地政策的首创。通过挂钩去库存周期、房价等指标,使得各城市供地的计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接下来就看国土部是否就此制定相应的问责机制了。”上述业内人士如此说。
本文摘编自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北京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出重拳!7日,北京首次发布未来5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对北京供应住宅用地和可建住房数量进行明确规定。
北京公布未来5年住宅供地计划: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在这份计划中,明确未来五年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000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500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000公顷,以保障150万套住房建设需求。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五年全市住房建设需求150万套,其中产权类住房100万套,租赁住房50万套。产权类住房中定向安置住房计划供地1230公顷,自住型商品房计划供地1020公顷,普通商品住房计划供地2450公顷,租赁住房计划供地1300公顷。
租赁类住房和产权类住房三七开
《计划》要求,北京市要推动住房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住有所居。
北京市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优化完善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未来五年加快供地新建住房中产权类约占70%,租赁类约占30%。产权类住房中,商品住房约占70%。商品住房中,自住型商品住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约占70%。
同时,北京还将调整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空间结构。中心城区适度增加居住用地;中心城区以外地区重点保障自住型商品住房与租赁住房的用地供应。
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与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同步完善配套,为中心城区疏解人口在外围地区生活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居住用地优先在轨道站点、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周边布局,毗邻产业园区、城市副中心和重点新城,发挥规划引导作用,把握住宅用地供应节奏时序,注重提高设计施工质量,实现产业和人口、居住和交通的有效对接。
今年自住房供地扩容 可建5万套
据此前消息,今年北京的土地供应计划将继续完善供应计划调整机制,条件成熟的地块适时纳入计划。
此次结合两部委的要求,北京市在公布未来5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同时,还对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作出调整,此次调整后,今年全市计划供应住宅用地达1200公顷,比原计划将近翻了一倍,以保障30万套住房建设需求。
今年住宅用地供应的调整同样是根据需求导向。据介绍,今年全市住房建设需求为30万套,其中产权类住房20万套,租赁住房10万套。产权类住房计划供地973公顷,其中,定向安置房用地121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132公顷,自住型商品房用地200公顷,商品房用地450公顷,其他用地70公顷;租赁住房计划供地227公顷,其中,公租房用地27公顷,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用地200公顷。
与今年原计划相比,自住房用地由83公顷调整大幅增加到200公顷,是原先的约2.5倍。
专家表示,此次北京首次公布5年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而且住宅用地的计划供应量大幅增加。一方面,从供需关系上大量增加供给,缓解供需矛盾,有效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另一方面,这对于引导市场预期也将带来良好的影响,更加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近期北京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北京市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半个多月来,推出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
3月17日
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此次楼市调控升级不仅实行“认房又认贷”,同时提高了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普通自住房提高至60%,非普通自住房提高至80%),并且将住房贷款期限降至25年。
3月18日
北京市教委明确表示,“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3月21日
16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一致决定,即日起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3月22日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发布规定,对于“过道”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3月22日
北京市地税局、市住建委发布公告,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以明确,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成连续60个月。
3月22日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提醒,要求,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3月23日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联合对外发布,不具备居住条件的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将执行“三不政策”:在不动产登记中一律不能单独办理过户等转移登记;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环节一律不能办理落户;在子女就学环节一律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3月24日
央行营管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3月26日
北京市发布公告,明确规定商办类项目不得作为居住使用,新建项目不得出售给个人,二手项目出售给个人时需满足名下无房且在北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个条件。
3月28日
北京市发改委、市价监局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情况,严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一年内买入卖出同一套房屋。
3月31日
北京市工商部门自4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4月3日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将住宅平房也纳入到北京市限购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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