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迷,mamicode.com
首页 > 其他好文 > 详细

HashMap Hashtable区别

时间:2017-06-16 12:04:56      阅读:137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contains   end   bst   唯一性   大于   value   元素   原因   返回   

1.  关于HashMap的一些说法:

a)  HashMap实际上是一个“链表散列”的数据结构,即数组和链表的结合体。HashMap的底层结构是一个数组,数组中的每一项是一条链表。

b)  HashMap的实例有俩个参数影响其性能: “初始容量” 和 装填因子。

c)  HashMap实现不同步,线程不安全。  HashTable线程安全

d)  HashMap中的key-value都是存储在Entry中的。

e)  HashMap可以存null键和null值,不保证元素的顺序恒久不变,它的底层使用的是数组和链表,通过hashCode()方法和equals方法保证键的唯一性

f)  解决冲突主要有三种方法:定址法,拉链法,再散列法。HashMap是采用拉链法解决哈希冲突的。

注:

链表法是将相同hash值的对象组成一个链表放在hash值对应的槽位;    

用开放定址法解决冲突的做法是:当冲突发生时,使用某种探查(亦称探测)技术在散列表中形成一个探查(测)序列。 沿此序列逐个单元地查找,直到找到给定 的关键字,或者碰到一个开放的地址(即该地址单元为空)为止(若要插入,在探查到开放的地址,则可将待插入的新结点存人该地址单元)。   

拉链法解决冲突的做法是: 将所有关键字为同义词的结点链接在同一个单链表中 。若选定的散列表长度为m,则可将散列表定义为一个由m个头指针组成的指针数 组T[0..m-1]。凡是散列地址为i的结点,均插入到以T[i]为头指针的单链表中。T中各分量的初值均应为空指针。在拉链法中,装填因子α可以大于1,但一般均取α≤1。拉链法适合未规定元素的大小。    

2.  Hashtable和HashMap的区别:

a)   继承不同。  public class Hashtable extends Dictionary implements Map public class HashMap extends  AbstractMap implements Map

b)  Hashtable中的方法是同步的,而HashMap中的方法在缺省情况下是非同步的。在多线程并发的环境下,可以直接使用Hashtable,但是要使用HashMap的话就要自己增加同步处理了。

c)  Hashtable 中, key 和 value 都不允许出现 null 值。 在 HashMap 中, null 可以作为键,这样的键只有一个;可以有一个或多个键所对应的值为 null 。当 get() 方法返回 null 值时,即可以表示 HashMap 中没有该键,也可以表示该键所对应的值为 null 。因此,在 HashMap 中不能由 get() 方法来判断 HashMap 中是否存在某个键, 而应该用 containsKey() 方法来判断。

d)  两个遍历方式的内部实现上不同。Hashtable、HashMap都使用了Iterator。而由于历史原因,Hashtable还使用了Enumeration的方式 。

e)  哈希值的使用不同,HashTable直接使用对象的hashCode。而HashMap重新计算hash值。

f)  Hashtable和HashMap它们两个内部实现方式的数组的初始大小和扩容的方式。HashTable中hash数组默认大小是11,增加的方式是old*2+1。HashMap中hash数组的默认大小是16,而且一定是2的指数。  

注:  

HashSet子类依靠hashCode()和equal()方法来区分重复元素。      

HashSet内部使用Map保存数据,即将HashSet的数据作为Map的key值保存,这也是HashSet中元素不能重复的原因。而Map中保存key值的,会去判断当前Map中是否含有该Key对象,内部是先通过key的hashCode,确定有相同的hashCode之后,再通过equals方法判断是否相同。

 

hashmap采用拉链法解决冲突

HashMap Hashtable区别

标签:contains   end   bst   唯一性   大于   value   元素   原因   返回   

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LoganChen/p/7026767.html

(0)
(0)
   
举报
评论 一句话评论(0
登录后才能评论!
© 2014 mamicode.com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gaon5@hotmail.com
迷上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