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迷,mamicode.com
首页 > 其他好文 > 详细

侵占罪辩护律师-侵占罪律师-于增华

时间:2017-08-06 15:01:36      阅读:111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www   不能   tar   lan   对象   xsl   国家   blank   工作人员   

  侵占罪辩护律师-侵占罪律师-于增华

  侵占罪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3381493705】

  北京刑事律师网【http://www.010xsls.com】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1、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2、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侵占罪辩护律师-侵占罪律师-于增华

标签:www   不能   tar   lan   对象   xsl   国家   blank   工作人员   

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dalz/p/7294562.html

(0)
(0)
   
举报
评论 一句话评论(0
登录后才能评论!
© 2014 mamicode.com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gaon5@hotmail.com
迷上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