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str 静态块 对象 原则 方法 main style 类型 加载类
几大原则
一、静态成员变量(Static)
1、静态成员变量为类变量,所有对象共享同一内存空间
2、静态成员变量的声明和定义仅在首次加载类时执行一次
3、首次加载类时首先对所有静态成员变量根据类型默认赋初值,然后再对有右值的附右值
二、静态初始块
1、静态初始化块仅在首次加载类时执行一次
2、多个静态成员变量与静态始化快参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
三、动态成员变量
1、动态成员变量定义在每次实例化对象时在构造函数之前执行
四、动态初始化块
1、动态初始化块在每次实例化对象时在构造函数之前执行
2、多个动态成员变量与动态初始化块参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
总结:
总的来说,在不涉及继承的前提下,当首次加载类时,按照如下顺序执行
1、按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
2、按照出现顺序先后执行动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
3、执行构造函数
再次实例化对象时只执行第2、3步即可
成员变量的定义与初始化块先于构造函数执行
五、当涉及到继承时,按照如下顺序执行
1、执行父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执行子类的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静态初始化块
2、执行父类的非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执行父类构造方法
3、执行子类的非静态成员变量定义与动态初始化块,执行子类构造方法
另:父类构造方法中用到的方法如果已被子类重写,那么在构造子类对象时在调用父类构造函数中使用子类重写的方法。
静态块>main()>构造块>构造方法
标签:str 静态块 对象 原则 方法 main style 类型 加载类
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jeremyyjy/p/7497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