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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9
1 保险公司到底会不会破产?万一破产保单怎么办?
“国家不允许保险公司破产”的说法是谬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 保险公司
解析:不能解散≠不能破产,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包括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2 既然寿险公司也同样会破产,那我买的20年保期的寿险安全吗?
寿险合同是安全的。因为寿险公司虽然可以破产,但要么是保监会接管,要么是其他保险公司接管;无论由谁来接管,寿险合同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都会得到维护。
这里仅是指寿险合同,不过我们购买的非寿险合同,多为1年期险种(如网销的意外险、家财险等),如果某年续保时,对该公司不满意,随时可更换。
解析:我们常见的寿险、重疾险(消费型/非消费型)、分红险、万能险,这些都是“人寿保险”范畴,保障期一般都在3年或以上期限,都在保护范围内。
现在财产险公司一般都是1年期的险种,并且不能保证续保。比如说,很多高端医疗的客户就经常会问到,为什么高端医疗险不能保证续保。
其实,高端医疗险一般是财险公司推出的,不是财险公司不想提供保证续保功能,而是基于“财产险公司可以破产和解散”这点,它不具备提供保证续保功能的资格。
3 寿险公司破产转让的情况下,寿险合同有受损失的可能,国家最多保证我90%的保单权益(一说是80%),是这样的吗?
关于这一疑问,主要来源于《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说法: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解析:其实,有关寿险合同中的救助金发放的对象,《保险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指明是针对“受让公司”,而非“保单持有人/机构”。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的“90%、80%”的比例规定,也是针对“受让公司”,而非“保单持有人/机构”。
对寿险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还是应该参照《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办法》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法权益,即是100%维护,而不应该“打折后”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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