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的结果是,正在做的事情会黄,还没做起来的事在做起来之前就会黄。此时需要有一个人站出来(如果你环顾四周没人站出来,那么就只有你了)去和每个人谈话。这个谈话的目的是为了收集信息,与此同时告诉对方他应该知道但不知道的事。不用在意对方和自己身份高低,只要知道这个人对这个事情的想法,也不需要在谈话的过程中对这些想法加以评论。
在确定收集好大家的想法后,再去组织一次所有人同时参加的会议,这个会议的目的是为了通知而不是为了讨论。确保所有人该知道的事都知道(以及所有人都知道其他人也知道这些事)。于此同时,这个会议应该公布可以付诸行动的事项,各事项进展的时间节点,以及下次开会的时间。
总结一下就是:双边会谈讨论交流细节,多边会谈公布和知会消息。在多边会谈中讨论通常不会有成果。
谈判和开会不同之处在于谈判有两个(或以上)明确的利益方,但是如果几方都有很多人与会,大家会忽略掉每个与会者并不知道的细节,而全都关注大家都知道的部分,并且由于照顾场面的原因,会回避说出真正需要讨价还价的部分。因此双方谈判也类似,关于利益争端的部分应该由双方代表单独交流,再由代表和各自团队交换意见,在大家达成一致之后再进行公开的会议,这很大程度上就是个形式了,代表最终成果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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