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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类加载阶段中的“通过一个类的全限定名来获取描述此类的二进制字节流”这个动作可以让应用程序自己决定如何去获取所需要的类。实现这个动作的代码模块称为“类加载器”。
类加载器虽然只用于实现类的加载动作,但它在Java程序中起到的作用却远远不限于类加载阶段。对于任意一个类,都需要由加载它的类加载器和这个类本身一同确立其在Java虚拟机中的唯一性,每一个类加载器,都拥有一个独立的类名称空间。
比较两个类是否“相等”,只有在这两个类是由同一个类加载器加载的前提下才有意义,否则,即使这两个类来源于同一个Class文件,被同一个虚拟机加载,只要加载它们的类加载器不同,那这两个类就必定不相等。这里所指的“相等”,包括代表类的Class对象的equals()方法、isAssignableFrom()方法、isInstance()方法的返回结果,也包括使用instanceof关键字做对象所属关系判定等情况。
从Java虚拟机的角度来讲,只存在两种不同的类加载器:一种是启动类加载器,使用C++语言实现,是虚拟机自身的一部分。另一种就是所有其他的类加载器,这些类加载器都由Java语言实现,独立于虚拟机外部,并且全都继承自抽象类java.lang.ClassLoader。
从Java开发人员的角度来看,类加载器还可以划分得更细致一些,绝大部分Java程序都会使用到以下3种系统提供的类加载器:
1)启动类加载器,这个类将器负责将存放在<JAVA_HOME>\lib目录中的,或者被-Xbootclasspath参数所指定的路径中的,并且是虚拟机识别的类库加载到虚拟机内存中(仅按照文件名识别,如rt.jar,名字不符合的类库即使放在lib目录中也不会被加载)。启动类加载器无法被Java程序直接引用,用户在编写自定义类加载器时,如果需要把加载请求委派给引导类加载器,那直接使用null代替即可。
2)扩展类加载器,负责加载<JAVA_HOME>\lib\ext目录中的,或者被java.ext.dirs系统变量所指定的路径中的所有类库,开发者可以直接使用扩展类加载器。
3)应用程序类加载器,是ClassLoader中的getSystemClassLoader()方法的返回值,所以一般也称它为系统类加载器。它负责加载用户类路径(ClassPath)上所指定的类库,开发者可以直接使用这个类加载器,如果应用程序中没有自定义过自己的类加载器,一般情况下这个就是程序中默认的类加载器。
我们的应用程序都是由这3种类加载器互相配合进行加载的,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加入自己定义的类加载器。
双亲委派模型要求除了顶层的启动类加载器外,其余的类加载器都应当有自己的父类加载器。这里类加载器之间的父子关系一般不会以继承的关系来实现,而是都使用组合关系来复用父加载器的代码。
下图展示的类加载器之间的这种层次关系,称为类加载器的双亲委派模型。并不是一个强制性的约束模型,而是Java设计者推荐给开发者的一种类加载器实现方式。
如果一个类加载器收到了类加载的请求,它首先不会自己去尝试加载这个类,而是把这个请求委派给父类加载器去完成,每一个层次的类加载器都是如此,因此所有的加载请求最终都应该传送到顶层的启动类加载器中,只有当父加载器反馈自己无法完成这个加载请求(它的搜索范围中没有找到所需的类)时,子加载器才会尝试自己去加载。
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Java类随着它的类加载器一起具备了一种带有优先级的层次关系。
例如类java.lang.Object,它存放在rt.jar之中,无论哪一个类加载器要加载这个类,最终都是委派给处于模型最顶端的启动类加载器进行加载,因此Object类在程序的各种类加载器环境中都是同一个类。
相反,如果没有使用双亲委派模型,由各个类加载器自行去加载的话,如果用户自己编写了一个称为java.lang.Object的类,并放在程序的ClassPath中,那系统中将会出现多个不同的Object类,Java类型体系中最基础的行为也就无法保证,应用程序也将会变得一片混乱。
实现双亲委派的代码都集中在java.lang.ClassLoader的loadClass()方法之中。代码如下。
protected synchronized Class<?> loadClass(String name, Boolean resolve) throws ClassNotFoundException{ //1 检查请求的类是否已经被加载过 Class c = findLoadedClass(name); if(c == null){ try{ if(parent != null){ //2 没有则调用父类加载器的loadClass()方法; c = parent.loadClass(name, false); }else{ //3 若父类加载器为null,则使用启动类加载器作为父加载器; c = findBootstrapClassOrNull(name); } }catch(ClassNotFoundException e){ //4 父类加载器无法完成类加载请求,抛出ClassNotFoundException异常 } if(c == null){ //5 在父类加载器无法加载时,再调用本身的findClass方法进行类加载 c = findClass(name); } } if(resolve){ resolveClass(c); } return c; }
逻辑为:先检查是否已经被加载过,若没有加载则调用父加载器的loadClass()方法,若父加载器为空则默认使用启动类加载器作为父加载器。如果父类加载失败,抛出ClassNotFoundException异常后,再调用自己的findClass()方法进行加载。
package java.lang; public class String{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 输出结果: 错误: 在类 java.lang.String 中找不到主方法, 请将主方法定义为: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这里的String类不是明明有main方法吗?根据双亲委托模型java.lang.String最后会委托给启动类加载器Bootstrap ClassLoader加载,Bootstrap ClassLoader只能加载JAVA_HOME\jre\lib中的class类(J2SE API),J2SE API中确实有一个java.lang.String,但这个类和我们自定义的类不同,Bootstrap ClassLoader以为找到了这个类,就开始加载J2SE API中的java.lang.String,但这个类是没有main方法的。
参考链接:
https://blog.csdn.net/lxlmycsdnfree/article/details/7284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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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zjxiang/p/9338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