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项目是为交付收益而开展的、具有不同复杂程度的独特性工作,那自然就会充满风险。开展项目,不仅要面对各种制约因素和假设条件,而且还要应对可能相互冲突和不断变化的相关方期望。组织应该有目的地以可控方式去冒项目风险,以便平衡风险和回报,并创造价值。
然而,从后PMP的视角来看,风险不单指某件事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具有不确定性的事情很多,只有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管理,并通过我们的管理能够对其进行改变的事情才是风险,否则这些有不确定性的事情就只是我们面临的外部环境,我们对其变化没有责任也难以承担这些责任。从这个理解上看,任何项目风险最后都可以归结到某些人身上,或者说归结到某些人的行为上。
造成项目利益相关方不确定行为发生的因素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只与某利益相关方个体有关的因素,这种因素因人而异,可以称为属性风险;另一类是与其社会属性有关的因素,这种因素受限于由利益相关方治理角色构成的社会网络,可以称为结构风险。结构风险具体是指治理角色责任的兑现受到不确定外部影响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和可管理程度的大小的影响而导致的风险。结构风险是对属性风险的补充,其实质是影响网络关系稳定性的各种不确定性。
结构风险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某利益相关方立场出发的对其承担角色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差别,可以称为关系风险;另一类是对利益相关方治理角色构成的整体社会网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判别,可以称为网络要风险。
降低属性风险的方式是选择合适的人,而降低结构风险的方式是建立 有效的利益相关方治理机制。属性风险是内因、是根本,结构风险是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目前,很多相关人员将风险看做“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并据此对风险因素进行归类与分析。然而这种视角并未充分考虑到利益相关方行为给项目目标带来的影响,没有抓住产生风险的“人”的这个关键因素,因而未能从管理的本质上探讨项目风险的问题。
有人承担责任不意味着他们能或者应该承担责任,不可控制就不可管理,仅靠事后的奖罚来管理不是管理者应该采取的有效态度。将项目过程当成一个黑箱,实际上是将管理的责任放在那些很可能承担不起这些责任的人身上。
从后PMP的视角来看,项目是其利益相关方进行价值交换以满足各自需求的交易平台,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是一种价值信托的关系,利润则是受托方获得的交易费用和合作价值的红利。
因此, 从后PMP的视角来看风险,我们就需要关注“人”因素,关注“人”背后利益需求的因素,只有利益相关方的需求能在项目这个交易平台上得到满足,项目的”风险“才可控和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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