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his是js的一个关键字,指定一个对象,然后替代this;

函数中的this指向行为发生的主体,函数外的this都指向window,没有意义

(2)函数内的this跟函数在什么环境下定义没有关系,意思就是跟他的作用域没有关系,

而只跟自己执行时候的主体有关

(3)主体:就是看它前面有没有点,有点.就是点前面的对象,没有点.就指向window

(4)自执行函数的时候,里面的this都指向window

(5)给元素中的某一个事件绑定方法,当事件触发时,执行绑定的方法,this就指向当前对象

*当函数套函数时,不要管它怎么定义,而看它执行时候的主体

 

 

this面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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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执行test()时,前面没有 . 所以,test里的this就指向window,因为x也是window下的变量,所以x就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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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执行obj.ss()时,ss就相当于把test这个函数赋给了ss,则ss就是一个函数,然后执行obj下的ss,obj下的x为45,则obj()就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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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obj.ss(),有两个语句,第一个输出 this指向obj,第二个text(),我们就简单理解为,不要看它在谁的环境下,就看

它前面有没有 . ,没有则是window下的,所以执行test(),this.x就指向window下的x,则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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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被赋值为obj.dbl obj.dbl就是他在obj下的值,则那个函数,因为赋值给了ss,ss在window下执行的,所以在这个代码块中,第一个输出的this指obj,第二个输出的val是当前下面的val,45;最后一句是this下面的,即window,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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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是执行fun()    首先你要明白前面把a.say他的函数体 赋值给了fun 所以答案是222

第二个执行a.say()   say归属a 所以答案就是a里面的 111

第三个执行b.say(a.say)    但要注意这里有实参形参  可以直接理解为 fun = a.say 然后返回来在这个匿名函数里面执行这个fun()

此时的fun就是上面的a.say   但你要明白此时的fun()前面是没有“.”的他的归属是window 所以答案就是222

第四个执行b.say()  在这条上面吧a.say赋值给了b.say所以此时的b.say就是a.say了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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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答案是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