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最终目标:建立弹性的设计,高复用,可以维护,可以应对变化。(设计模式可以认为是良好的OO设计经验)
常用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包括7个,这些原则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依赖,相互补充。
设计原则名称 |
设计原则简介 |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
类的职责要单一,不能将太多的职责放在一个类中 |
开闭原则 |
软件实体对扩展是开放的,但对修改是关闭的,即在不修改一个软件实体的基础上去扩展其功能 |
里氏代换原则 |
在软件系统中,一个可以接受基类对象的地方必然可以接受一个子类对象 |
依赖倒转原则 |
要针对抽象层编程,而不要针对具体类编程 |
接口隔离原则 |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来取代一个统一的接口 |
合成复用原则 |
在系统中应该尽量多使用组合和聚合关联关系,尽量少使用甚至不使用继承关系 |
迪米特法则 |
一个软件实体对其他实体的引用越少越好,或者说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而是通过引入一个第三者发生间接交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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