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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软件设计模式的定义有很多,有些是从模式的作用出发,也写是根据模式的特点,本文根据大多数教材定义,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
当然,软件设计模式只是一个引导,在具体的软件开发中,必须根据设计的应用系统的特点和要求来恰当选择,对于简单的程序开发,可能写一个简单算法反而要比引入某种设计模式更加容易,但对于大项目的开发或者框架设计中,用设计模式来组织代码显然更好。
设计模式的基本要素
软件设计模式使人们可以更加简单方便地复用成功的设计和体系结构,它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基本要素:模式名称、别名、动机、问题、解决方案、效果、结构、模式角色、合作关系、实现方法、适用性、已知应用、例程、模式扩展和相关模式等,其中最关键的元素包括以下 4 个主要部分。
每一个模式都有自己的名字,通常用一两个词来描述,可以根据模式的问题、特点、解决方案、功能和效果来命名。模式名称(PatternName)有助于我们理解和记忆该模式,也方便我们来讨论自己的设计。
问题(Problem)描述了该模式的应用环境,即何时使用该模式。它解释了设计问题和问题存在的前因后果,以及必须满足的一系列先决条件。
模式问题的解决方案(Solution)包括设计的组成成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职责和协作方式。因为模式就像一个模板,可应用于多种不同场合,所以解决方案并不描述一个特定而具体的设计或实现,而是提供设计问题的抽象描述和怎样用一个具有一般意义的元素组合(类或对象的 组合)来解决这个问题。
描述了模式的应用效果以及使用该模式应该权衡的问题,即模式的优缺点。主要是对时间和空间的衡量,以及该模式对系统的灵活性、扩充性、可移植性的影响,也考虑其实现问题。显式地列出这些效果(Consequence)对理解和评价这些模式有很大的帮助。
23种设计模式
首先,设计模式有两种分类模式,即根据模式的目的来分和根据模式的作用的范围来分:
根据模式是用来完成什么工作来划分,这种方式可分为创建型模式,结构性模式和行为型模式三种。
1.创建型模式。用于描述“怎么创建对象”,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对象的创建与使用分离”,有单例,原型,工厂方法,抽象工厂,建造者等5种创建型模型。
2.结构型模式。用于描述如何将类与对象按某种布局组成更大的结构,有代理,适配器,桥接,装饰,外观,享元,组合等7中结构性模型。
3.行为型模型。用于描述类与对象之间怎样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单个对象都无法单独完成的任务,以及怎样分配职责。有模板方法,策略,命令,职责链,状态,观察者,中介者,迭代器,访问者,备忘录,解释器等11种行为型模式。
根据模式是主要用于类上还是主要用于对象上来分,这种方式可分为类模式和对象模式两种。
范围\目的 | 创建型模型 | 结构型模型 | 行为型模型 |
类模式 | 工厂方法 | 适配器 | 模板方法,解释器 |
对象模式 |
单例 原型 抽象工厂 建造者 |
代理 适配器 桥接 装饰 外观 享元 组合 |
策略 命令 职责链 状态 观察者 中介者 迭代器 访问者 备忘录 |
下面对23种设计模式的功能进行简单介绍:
1.单例(Singleton)模式。某个类只能生成一个实例,该类提供了一个全局访问点供外部获取该实例,拓展是有限多例模式。
2.原型(Prototype)模式。将一个对象作为原型,通过对其进行复制和克隆出多个和原型类似的新实例。
3.工厂方法(Factory Method)模式。定义一个用于创建产品的接口,由子类决定生产什么产品。
4.抽象工厂(AbstractFactory)模式。提供一个创建产品族的接口,其每个子类可以生产一系列相关的产品。
5.建造者(Builder)模式。将一个复杂对象分解成多个相对比较简单的部分,然后根据不同需要分别创建他们,最后构建成该复杂对象。
6.代理(Proxy)模式。为某一对象提供一种代理以控制对该对象的访问。即客户端通过代理间接的访问该对象,从而限制、增强或者修改该对象的一些特性。
7.适配器(Adapter)模式。将一个类的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使得原本由于借口不兼容而不能一起工作的的那些类能够一起工作。
8.桥接(Bridge)模式。将抽象与实现分离,使他们可以独立变化,它是用组合关系代替继承关系来实现,从而降低了抽象和实现这两个可变维度的耦合度。
9.装饰(Decorator)模式。动态的给对象增加一些职责,即增加其额外的功能。
10.外观(Facade)模式。为多个复杂的子系统提供一个一致的接口,使这些子系统更加容易被访问。
11.享元(Flyweight)模式。运用共享技术来有效的支持大量细粒度对象的复用。
12.组合( Composite)模式。将对象组合成树状层次结构,是用户对单个对象和组合对象具有一致的访问性。
13.模板方法(TemplateMethod)模式。定义一个操作中的算法框架,而将算法的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中,使得子类可以不改变该算法结构的情况下重定义该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骤。
14.策略(Strategy)模式。定义了一系列算法,并将每个算法封装起来,使他们可以相互替换,且算法的改变不会影响到使用算法的用户。
15.命令(Command)模式。将一个请求封装为一个对象,使发出请求的责任和执行请求的责任分割开来。
16.职责链(Chain of Responsibility)模式。把请求从链中的一个对象传到下一个对象,直到请求被响应为止,通过这种方式去除对象之间的耦合。
17.状态(State)模式。允许一个对象在其内部发生改变时改变其行为能力。
18.观察者(Observer)模式。多个对象存在一对多关系,当一个对象发生改变时,把这种改变通知给其他多个对象,从而影响其他对象的行为。
19.中介者(Mediator)模式。定义一个中介对象来简化原有对象之间的交互关系,降低系统中对象间的耦合度,使原有对象之间不必相互了解。而不暴露聚合对象的内部表示。
20.迭代者(Iterator)模式。提供一种方法来顺序访问聚合对象中的一系列数据,而不暴露聚合对象的内部表示。
21.访问者(Visitor)模式。在不改变集合元素的前提下,为一个集合中的每个元素提供多种访问方式,即每个元素有多个访问者对象访问。
22.备忘录(Memento)模式。在不破坏封装性的前提下。获取并保存一个对象的内部状态,以便以后恢复它。
23.解释器(Interpreter)模式。提供如何定义语言的方法。以及对语言句子的解释方法,即解释器。
最后,必须指出,这23种设计模式不是独立存在的,很多模式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大的系统中常常同时使用多种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的学习(一)-软件设计模式的概念与意义以及23种设计模式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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