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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字的研究
案例一,以军医华生之视角,叙述其阿富汗战争受伤后回城修养之经历,由于其穷困潦倒,不得不找可以共同承担房租之租客。后经小斯坦福介绍,认识福尔摩斯并成为室友。双方进行相互了解,华生惊讶于福尔摩斯先生细致,赞美福尔摩斯拉小提琴时那陶醉之情形!
紧接着,劳瑞斯顿花园发生凶杀案,葛莱森请福尔摩斯帮忙,因为他是顾问侦探!死者是四十出头,双拳紧握,死前经历过一番痛苦挣扎,脸上露出恐怖神情,无任何伤痕,周围有血迹,让人很是困惑!案件最关键之处,莫过于“一枚戒指”!福尔摩斯建议发布失物招领,引出凶手,可事与愿违,福尔摩斯失败了!就在葛莱森宣布案件已经结束之际,再一次出现噩耗,斯坦节逊先生在旅馆被人暗杀,这一消息振聋发聩,原来凶手另有其人。
紧接着插叙,再到福尔摩斯捉到凶手,是租车之车夫!尾声讲述福尔摩斯具体向华生及众人之解释!案件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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