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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强调的是职责分离,在某种程度上对职责的理解是构成了不同类之间的耦合关系的设计关键。
核心思想:一个类最好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具体体现:
单一职责原则可以看成是低耦合、高内聚在面向对象原则上的引申,将职责定义为引起变化的原因,以提高内聚性来减少变化的原因。职责过多,变化的原因也就多,将导致职责之间的依赖,互相产生影响,从而极大的损伤其内聚性和耦合度。虽然单一职责原则如此简单,并且被认为是常识,但是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程序员写出的程序,也会有违背这一原则的代码存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因为有职责扩散。所谓职责扩散,就是因为某种原因,职责P被分化为粒度更细的职责P1和P2。比如:类T只负责一个职责P,这样设计是符合单一职责原则的。后来由于某种原因,也许是需求变更了,也许是程序的设计者境界提高了,需要将职责P细分为粒度更细的职责P1,P2,这时如果要使程序遵循单一职责原则,需要将类T也分解为两个类T1和T2,分别负责P1、P2两个职责。但是在程序已经写好的情况下,这样做简直太费时间了。所以,简单的修改类T,用它来负责两个职责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虽然这样做有悖于单一职责原则。(这样做的风险在于职责扩散的不确定性,因为我们不会想到这个职责P,在未来可能会扩散为P1,P2,P3,P4……Pn。所以记住,在职责扩散到我们无法控制的程度之前,立刻对代码进行重构。)
应用建议:
依赖倒置原则(DIP,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通过抽象机制有效解决类层次之间的关系,降低耦合的粒度,实现对抽象的依赖是依赖倒置的核心思想。
核心思想:依赖于抽象,面向接口编程
具体体现:
高层模块一般是负责复杂的业务逻辑,低层模块负责基本的原子操作;修改高层模块会给程序带来不必要的风险。上面两点也就是解决方案,依赖倒置原则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起来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搭建起来的架构要稳定的多。抽象指的是接口或者抽象类,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规范和契约,而不去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把展现细节的任务交给他们的实现类去完成。
应用建议:
接口隔离原则(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核心思想:使用多个小的专门接口,而不要使用一个大的总接口。
具体体现:
将功能相近的接口合并,可能造成接口污染,实现内聚的接口才是接口设计的基本原则。接口隔离原则能够保证系统的扩展和修改的影响不会扩展到系统的其他部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开放封闭原则。
应用建议:
里氏替换原则(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是关于继承机制的原则,是实现开放封闭原则的具体规范,违反了里氏替换原则必然违反了开放封闭原则。
核心思想: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基类。
具体体现:
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如果一个软件实体使用的是一个子类对象的话,那么它不一定能够使用基类对象来替换。继承作为面向对象三大特性之一,在给程序设计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比如使用继承会给程序带来侵入性,程序的可移植性降低,增加了对象间的耦合性,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的类所继承,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子类,并且父类修改后,所有涉及到子类的功能都有可能会产生故障。
应用建议: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又叫作最少知识原则(LKP,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类与类之间的了解的越多,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另一个类也可能发生变化。
核心思想:最少依赖,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具体体现:
通俗的来讲,就是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来说,无论逻辑多么复杂,都尽量地的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方法,不对外泄漏任何信息。迪米特法则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定义: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直接的朋友: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有耦合关系,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等。其中,我们称出现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的朋友,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则不是直接的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作为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应用建议:
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 Close Principle)是所有面向对象原则的核心。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的体现。其它原则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服务的,如 里氏替换原则。
核心思想: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的,而不是可修改的。也就是说,对扩展开放,而对修改是封闭的。
具体体现:
实现开放封闭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是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是相对稳定的。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扩展方法,所以对扩展就是开放的,这是实现该原则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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