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企业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的重组收益和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按以下公式计算:
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支付的现金(或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收到的现金(或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损失准备(如已对重组债权提取了损失准备)
(二)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化为资本,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将债权人放弃债券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与股本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记入当期损益。
2、债务人为其他企业时,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记入当期损益。
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和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的公式分别如下:
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股权的公允价值-损失准备(如已对重组债权提取了损失准备)
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或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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