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情况下 移植 父类 扩展 设计原则 effect 面向 存在 开放
编写软件过程中,程序员面临着来自 耦合性,内聚性以及可维护性,可扩展性,重用性,灵活性 等多方面的
挑战,设计模式是为了让程序(软件),具有更好
1) 代码重用性 (即:相同功能的代码,不用多次编写)
2) 可读性 (即:编程规范性, 便于其他程序员的阅读和理解)
3) 可扩展性 (即:当需要增加新的功能时,非常的方便,称为可维护)
4) 可靠性 (即:当我们增加新的功能后,对原来的功能没有影响)
5) 使程序呈现高内聚,低耦合的特性
分享金句:
6) 设计模式包含了面向对象的精髓,“懂了设计模式,你就懂了面向对象分析和设计(OOA/D)的精要”
7) Scott Mayers 在其巨著《Effective C++》就曾经说过:C++老手和 C++新手的区别就是前者手背上有很多伤疤
设计模式原则,其实就是 程序员在编程时,应当遵守的原则,也是各种 设计模式的基础(即: 设计模式为什么
这样设计的依据)
设计模式常用的七大原则有:
1) 单一职责原则
2) 接口隔离原则
3) 依赖倒转(倒置)原则
4) 里氏替换原则
5) 开闭原则
6) 迪米特法则
7) 合成复用原则
对类来说的, 即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项职责。如类 A 负责两个不同职责:职责 1,职责 2。当职责 1 需求变更
而改变 A 时,可能造成职责 2 执行错误,所以需要将类 A 的粒度分解为 A1,A2
1) 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2) 提高类的可读性,可维护性
3) 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4) 通常情况下,我们应当遵守单一职责原则,只有逻辑足够简单,才可以在代码级违反单一职责原则;只有类中
方法数量足够少,可以在方法级别保持单一职责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即 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类 A 通过接口 Interface1 依赖类 B,类 C 通过接口 Interface1 依赖类 D,如果接口 Interface1 对于类 A 和类 C
来说不是最小接口,那么类 B 和类 D 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按隔离原则应当这样处理:
将接口 Interface1 拆分为 独立的几个接口( 这里我们拆分成 3 个接口),类 A 和类 C 分别与他们需要的接口建立
依赖关系。也就是采用接口隔离原则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是指:
1)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2)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3) 依赖倒转(倒置)的中心思想是 面向接口编程
4) 依赖倒转原则是基于这样的设计理念: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
构比以细节为基础的架构要稳定的多。在 java 中,抽象指的是接口或抽象类,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
5) 使用 接口或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 规范,而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把 展现细节的任务交给他们的实现类去完
成
6) 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程序稳定性更好.
7) 变量的 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接口, 这样我们的变量引用和实际对象间,就存在 一个缓冲层,利于程序扩展
和优化
8) 继承时遵循 里氏替换原则
1) 继承包含这样一层含义:父类中凡是已经实现好的方法,实际上是在设定规范和契约,虽然它不强制要求所有
的子类必须遵循这些契约,但是如果子类对这些已经实现的方法任意修改,就会对整个继承体系造成破坏。
2) 继承在给程序设计带来便利的同时, , 也带来了弊端。比如使用继承会给程序带来 侵入性,程序的可移植性降低,
增加对象间的耦合性,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的类所继承,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子类,并且
父类修改后,所有涉及到子类的功能都有可能产生故障
3) 问题提出: 在编程中,如何正确的使用继承? => 里氏替换原则
基本介绍
1)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在 1988 年,由麻省理工学院的以为姓里的女士提出的。
2) 如果对每个类型为 T1 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 o2,使得以 T1 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
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 换句话说,所有引用基类的地
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3) 在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在 子类中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4) 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继承实际上让两个类耦合性增强了,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 聚合 , 组合 ,赖 依赖 来
解决问题。.
1)是编程中 最基础、最重要的设计原则
2)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 对扩展开放( 对提供方),对 修改关闭( 对使用方)。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
现扩展细节。
3) 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 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 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4) 编程中遵循其它原则,以及使用设计模式的目的就是遵循开闭原则
1)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2) 类与类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
3) 迪米特法则(Demeter Principle)又叫 最少知道原则,即一个类 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
被依赖的类不管多么复杂,都尽量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 public 方法,不对外泄露任何信息
4) 迪米特法则还有个更简单的定义: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
5) 直接的朋友: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有 耦合关系,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
是朋友关系。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等。其中,我们称出现 成员变量, 方法参数, 方法返
回值中的类为直接的朋友,而出现在 局部变量中的类不是直接的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以局部变
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原则是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1) 找出应用中可能需要变化之处,把它们独立出来,不要和那些不需要变化的代码混在一起。
2)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3) 为了交互对象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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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lccsdncnblogs/p/design-princip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