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本质 总结 告诉 变化 实现类 简单 具体类 使用 设计
OCP , 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
程序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开放,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问题由来: 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重新测试。
解决方案: 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实体类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解决问题关键在于抽象化,抽象化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第一个核心本质。
在面向对象中,通过抽象类及接口,规定了具体类的特征作为抽象层,相对稳定,从而满足"对修改关闭";从抽象类导出的具体类可以改变系统的行为,从而满足"对扩展开放"
开闭原则可能是设计模式六项原则中定义最模糊的一个了,它只告诉我们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可是到底如何才能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我们遵循设计模式前面5大原则,以及使用23种设计模式的目的就是遵循开闭原则。
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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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lwcode6/p/13954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