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深刻理解审计原则,自然而然就能写出设计模式。
通过refactor(重构)得到设计模式。——现在还是不是很理解
1、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2、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3、封装变化点
1、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客户(程序)无需知道所使用对象的特定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拥有客户所期望的接口。
2、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3、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之间的松耦合。
几条更具体的设计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开放封闭原则(OCP)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3、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
4、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现实细节,现实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他们不实用的方法。
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chenbuer/p/3742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