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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

时间:2014-05-28 00:55:54      阅读:272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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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家谈论的内容不再是当下,而更多的是拼凑各种道听途说的消息,传递对风雨欲来的预测与恐惧;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也开始用宏大的词汇说话,而不再只关心文学及与之相关的;俗世的乐趣,不再是常态,而是暂时逃避的去处。

匈牙利作家乔治·康拉德把这叫做“反政治的政治”:精英阶层为自己的权利和与之相伴的些许自由而奋斗,抛弃简鄙的宣传语言,尊重现在,而不是恐惧或梦想明天。

我听到同学这样说,脑海中浮现出贾岛的句子:“旧国别多日,故人无少年。”实际上,我从未离开过故国,只是因为自己在长大,坐标在变化,坐标中的中国,也就随之变化着。中国人擅长相忘,我和中国倒是一路相望,不曾相忘。

在全球化的扁平世界里,logo是全世界中产阶级青少年共同的语言。 比追随logo更崇高的理想是自己成为logo。大多数人满足于模仿偶像,有些人决定成为偶像。

对信仰消费主义的青春,我给予有所保留的尊重。对于把青春本身就当做一件巨大消费品的人,我才是立正敬礼,表达最大程度的敬畏。

不想再跑了,虽然路不长,不过是从摇篮到坟墓这段短短的路程。除开道路本身,我们没有其他的目的地,我们除了老在途中,也没有什么其他选择。所以,是走还是停,是快还是慢,是我们仅剩的能够决定的事情。 一直以来,我最羡慕的都是这段路上的慢行者,静止的人——无事此静坐,一日当两日。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换言之,做一个自由的人,心不为形役,形也不为心役,坐拥一整块无人的疆域。

从前英国诗人史蒂文森有句诗说:“财富我不要,希望、爱情、知己的朋友,我也不要,我所要的只是上面的青天同脚下的道路。”现在的人恐怕不会尾随,只会说:“那你不要的都给我吧。”

在学校的,无论毕业的,还是没毕业的,只有两类人:Winner和Loser。这是成功学的社会氛围下最简单粗暴的产物。“这点收入在北京怎么活啊?”Winner总是这样问Loser。

世界变了么?其实并没有。社会看起来是仇富的,但仇富的本质是仇穷,权利和钱仍是仅有的被认可的追逐目标。身为屌丝,向往的仍然是逆袭的故事。

古人说三十而立,说明三十岁已经是很关键决绝的岁数了。三十岁,已经决定了后半生定格的形态。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古人寿命短,所以生命周期都压缩加速,反正我周围的80后,都仍保持着“二十而蹲”的姿势,他们将立未立,下一个动作还暧昧未卜,不知道会昂然地顶天立地,还是会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霍桑的《红字》里说:“倘若世世代代都在同一处不再肥沃的土地上反复扎根,人性就会像马铃薯种在这片土地般无法繁茂茁壮。我的孩子们已经诞生在他处,即便我能力所及,掌控得了他们的命运,他们也将在不适之地扎根。”

三岛由纪夫《金阁寺》里主人公的感慨:“倘使你是人世间无与伦比的美,那么请告诉我,你为什么这样美,为什么必须美?”

人人心中都有“我执”,有他人植下的障。

 

“世界并非是不完美的,或是正处在一条缓慢通向完美的路上;不,它在每一个瞬间都是完美的,一切罪孽本身就已经蕴含着宽恕,所有小孩本身已经蕴含着老人,所有婴儿都蕴含着死亡,所有濒死者都蕴含着永恒的生命……学会爱这个世界,不再拿它与某个

“世界并非是不完美的,或是正处在一条缓慢通向完美的路上;不,它在每一个瞬间都是完美的,一切罪孽本身就已经蕴含着宽恕,所有小孩本身已经蕴含着老人,所有婴儿都蕴含着死亡,所有濒死者都蕴含着永恒的生命……学会爱这个世界,不再拿它与某个我所希望的、臆想的世界相比,与一种我凭空臆造的完美相比,而是听其自然,爱它,乐意从属于它。” 这段话出自黑塞的《悉达多》,讲的是一个青年人孤独地寻找世界之真理、生命之真理、自我之真理的故事。

台北是很容易让人喜欢上的城市,刚到其他大城市的时候,迎面而来的往往是设计和规划过的“城市印象”,而在台北,面对的则是一种复杂和旺盛的生命活力。规划是生活的延伸,该有树的时候便出现了树,在要有路时就有了路,所有的路都沿着房屋弯弯曲曲。人类生活是血液,城市建设则是血管,它是保护和包裹,而不是一拍脑门的设计和切割。

“对一位作家来说,真正的危险,与其说是来自实在的迫害,不如说他可能被硕大畸形的,或似乎趋于好转——却总是短暂的——国家面貌所催眠。” 1987年,布罗茨基获诺贝尔文学奖时这样说。

然而,在布罗茨基看来,真正被迫害的痛苦并不可怕。可以通过顺从,把苦役和惩罚变得荒谬,这绝不是简单的精神胜利法。如《圣经》所说:“要是有人往你右脸猛击一拳,就请把另一边也凑上去;要是有人想根据法律控告你,拿走你的外衣,你就把大氅也给他;要是有人想强迫你走一里路,就跟他走两里。” 最难忘《肖申克的救赎》里的镜头,是工作完的犯人们在屋顶喝啤酒,和煦的阳光打在他们的笑容上。此时的自由,并不是对他们经历过苦难的奖赏,而是他们为自己赢得的自在,为自己创造的解脱。 同样的,对一个作家、一个画家、一个剧作家来说,艺术提供了天然的武器——战胜囚禁、流放、羞辱等等。 作家真正该恐惧的,是被国家的巨大力量所魇住,被它的荣誉和拥抱收买,被它逐渐走向开明包容的幻想所欺骗。因为那将让他失去自我。

1934年,三十二岁的沈从文因为母亲病危从北平返回湘西。阔别十八年的家乡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美好纯粹的样子,湘西是陶渊明笔下《桃花源记》的灵感发源地,是遗世独立、平静祥和的家园,是中国古代对于乌托邦最早的想象。 重回故土的沈从文,却在给妻子张兆和的信中写道:“这里一切使我感慨之至。一切皆变了,一切皆不同了,真是使我这出门过久的人很难过的事!” 故乡是用来怀念的,故乡是用来美化的,故乡是用来失望的。马尔克斯在成名多年之后,陪伴母亲回到他出身的小镇阿拉卡塔卡(也就是《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小镇),他惊讶地写道:“我的故乡仍是个尘土飞扬的村庄,到处弥漫着死人的寂寞。昔日不可一世的上校们只好窝在自己的后院悄无声息地死去,唯有最后一棵香蕉树为之作证。还有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处女,用下午两点的酷热浸湿她们汗迹斑斑的遮羞布……” 沈从文的失望亦如是,故乡的堕落是土地的堕落,是温情脉脉的儒家理想社会秩序的堕落。长达二十年的对外抗敌和内战,让农民的命运如浮萍般无助,性格灵魂也随之被压迫,战争动乱让他们失掉了平和正直的性格本质,而城市的浮华奢侈又让他们有了崇尚成功的价值观。沈从文失望地写道:“敬鬼神畏天命的迷信固然已经被常识所摧毁,然而做人时的义利取舍是非辨别也随同泯没了。” 沈从文敏锐地察觉到,表面的巨大进步中蕴含的是堕落的趋势。家乡人的品德性格被一种“大力”所扭曲。这种“大力”,就是现代性的大潮大浪,它不可抗逆地席卷了黄土地与黑土地,改变了数以千年的乡村形态。 从家乡回到北平之后,沈从文开始动笔写《边城》,写一条溪、一个女孩、一条狗、一个漫长的梦。《边城》的写作是一种对于似水年华的追忆,对于美好时代的挽歌,对于乡愁的自怨自艾。沈从文知道乡村的失落不可避免也不可溯回,因此他在文学中,创造了一个想象中的过去。

费孝通总结中国农民的传统精神是“知足常乐”。他写道:“种田的人明白土地能供给人的出产是有限度的。一块土地上,尽管你加多少肥料,用多少人工,到了一个程度,出产是不会继续增加的。”如果农民还打算贪得无厌,那就只有夺取别人的土地了,但是建筑不起安定的社会秩序。如人们还得和平地活下去,就只有克制自己的欲望。知足常乐不但成了个道德标准,也是个处世要诀。费孝通写道:“因为在人口拥挤的土地上谋生活,若不知足,立刻会侵犯别人的生存,引起反抗,受到打击,不但烦恼多事,甚而会连生命都保不住。”

无论在《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马尔克斯都在传递着一个想法:不要以为年纪老了,就不该谈恋爱,这是大错特错的,人就是因为不再恋爱,才会衰老。 然而在《我那些苦难婊子的回忆录》里,这来得太迟太迟的爱,却是一种惩罚,一种加诸自身的道德惩罚。

歌德在《意大利之歌》里描述散步的美妙:“在汹涌推挤而不断前行的人海中晃荡,是一种奇特而孤独的经验。所有人都汇入这一条江河中,但每个人却都极力想找出自己的出路,在人群之中、在躁动不安的气氛里我第一次感到平静与自我。街上越是嘈杂而喧闹,我就越安然自得。”

每条街道都有属于自己的幽灵,每颗石子路都藏着自己的记忆,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人都从街道中截取那些回忆,让它们缱绻生长在自己的脑海中,久而久之,甚至忘了那是听来的故事,还是自己的经历。

这是《米格尔街》的第一篇《博加特》。全书由十七个短篇组成,每篇写一个人物,每个人都是失败者。米格尔街毗邻西班牙港,属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街上的人都是逃离了故乡的逆子,是一个寄人篱下的群体,他们按照自己没落的印度方式生活,活在自我中心的封闭幻觉之中。用奈保尔的话说:“我们守望内心,我们活出外在;外面的世界以一种幽暗的形式存在,我们什么也问不 出来。” 拥挤不堪的杂居,野蛮生长的孩子,街道由人组成,世界也不过是人情世故。难怪很多大作家一生的写作题材也只是那小小的一块地,如马尔克斯的马孔多镇和福克纳的“邮票小镇”。

少年离开自己生活多年的街区总是雀跃而兴奋的,远行腾飞的身体越来越轻,身后送行的人的影子越来越渺小。然而离开是为了回来,追忆也是一种归来,用《芒果街上的小屋》里的话说:“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

他在一首名为《街道》的诗中写道:“我的灵魂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道之中/并非那些被人群和交通/逼迫的贪婪的街道/而是那些寂静的街巷/隐形于习惯的力量/在天空和平原的深邃的广袤中/迷失自己。” 当世界离你远去,街道,永远不会失去它的神奇。

“人们有时候会逐渐讨厌起他们生活的时代,不加分辨地热爱和仰慕一段往昔的岁月。如果他们能够选择,简直可以肯定,他们会想办法往自己生活里引入来自那已被理想化了的过去的某些习惯和做法,并批评今不如昔。” 这是以赛亚·柏林文章《现实感》的开头,也精准地描述了如今的我们对于民国的感受。 民国真的那么好?恐怕也不尽然。 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把这个道理翻译成一个简单的寓言:来自现代社会的男主角,偶尔穿越回菲茨杰拉德、海明威所生活的“流动的盛宴”的年代,觉得万分美好;那个时代的人却抱怨着所处时代的粗鄙,说几十年前的巴黎才叫好;于是又往前穿越,那时的人又说文艺复兴才是灿烂的“从前”…… 黄金年代永远在身后。无人能够改变的是,时代的火车往前开——拉着那些愿意的,拖着那些不愿意的。

“我这些年只对看得起我的人负疚,觉得对不起人,这种痛苦在我是友谊的代价,也还是觉得值得。”

人生就是无奈无常,无望无告,与无计可施。

“也许天长地久可以做如是解:你一生中只有那么一刻,你全心投入去爱过一个人,那一刻就是永恒。你一生中如果有那么一段路,有一个人与你互相扶持,共御风雨,那么,那一段也就胜过终生了。”白先勇说。

大时代是为少数人准备的——电影里的革命中永远一呼百应,可在现实中,也不过是百人而已。除去那些弄潮儿,大部分人只是时代的承受者,敌人来了,便谨慎苟且度日,敌人走了,继续谨慎苟且度日。

老人最大的福利,就是再没有与庞大的大世界和逼仄的小世界搏斗的义务。所谓“天伦之乐”,不过是人生在尾声中终于得空喘息。然而,正是因为不必搏斗,他们不仅荒了武功,锈了兵器,对外界刺激的被动反应都变得迟钝。

识其时,行其运,知其命,守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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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抄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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