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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翻译事业是从清末民初开始的,伴随着西学东进,中国涌现了一批批翻译作品。由此产生了很多翻译主张,最有名的是严复提出的“信达雅”。但这也不能成为一个准则。比如,如果原来的文章不雅,你用“雅”的汉语译出来?岂不和“信”冲突了?
翻译大致分为直译和意译两种。过去鲁迅主张“硬译”,也就是比直译更“直”的翻译。持这种主张的人现在恐怕不多。主张意译的倒更常见,包括严复他们。这一派后来一步步严谨起来,成果也日益显著。比如以翻译莎士比亚的戏剧著称的朱生豪,再比如以翻译《堂吉珂德》著称的杨绛。无论直译还是意译,都有一个追求“形似”还是“神似”的问题。总的看来,主张意译的人更多的都以“神似”为重。达到“神似”,就是要求做到传神。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很苦的事。还是以杨绛为例。她平均一天只能译500来字!这是我亲耳听她说的。这个产量很小啊!像我们这样的总的翻译水平不如她的人一天都能译2000字。杨绛为什么这么慢呢?下面的回答也是我亲耳听她说的:“我得先把整段话拆散,吃透整段话的精神,然后按照汉语的习惯把它们表达出来,这样就会避免出现一些欧化的句子。”因此,她翻译的唐吉坷德比原文少了7、8万字。所以,也有人不赞成这种译法。
鲁迅强调“硬译”,多半是争论中的一种气话。其实在翻译实践中他有时也采用意译,例如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国内最流行的翻译版本就是出之于鲁迅之手: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他用中国的绝句形式翻译了匈牙利原文的自由体诗。国内虽然也有自由体的翻译版本,但是大部分读者还是接受这种不按照原文形式的意译。再比如,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是诗体,但是现在最权威的中文译本是朱生豪的散文体。这种译法更适合于舞台表演。如果用诗体的话,舞台呈现的难度就比较大了。
因此,两种译法各有千秋,都是可以接受的。在实践中,具体使用哪一种译法是可以再深入探讨的。
中国德语翻译家就对翻译提出见解,他说“:认为翻译是直译和意译分别追求的是形似和神似,我更加重视神似。比如,布莱希特(Betolt Brecht)的剧作《Dreigroschenoper》,一般翻译为《三分钱歌剧》、《三毛钱歌剧》或者《三角钱歌剧》,但我觉得都不太传神,这里的“3”跟具体的币值没有多大关系。因为,从布莱希特的世界观来看,他反对当时流行的宫廷戏剧,由于票价很高,穷人看不起。这位马克思主义者很同情工人,也就是下层劳动者,他希望贫穷阶级也能看得起戏剧。因此,他提出口号:“把戏剧推入贫民窟。”布莱希特采用这个剧名的意思是:只要一点点钱就买得起票。Groschen是不再使用的旧硬币,是最小的货币单位。在中国对应的是铜钱,普通劳动者的口头里叫做“铜子儿”。因此,我翻译成了《三个铜子儿的歌剧》,这样就会比较传神。再举一个例子。特奥多尔?施托姆(Theodor Storm)的中篇小说《Aquis submersus》(拉丁文),过去被翻译成《淹死的人》。其实,书中讲的是一个四岁的小孩,而且是一对青年男女真挚爱情的结晶。父母因爱情而遭受摧残,他也不幸掉进湖里淹死了!这样的死亡汉语属于“早夭”,一般用“殇”来表达。而“人”通常指的是成年人。因此,我把它翻译为《溺殇》。我认为这样比较传神。传神的翻译是需要仔细琢磨的。”
他指出一名成熟的译者,至少应该具备五个条件:
第一,母语和外语都要过硬。
外语好可以保证正确理解原文,这是翻译的前提。母语好才能使得译文更符合本国读者的阅读习惯,有时还能取得“再创作”的价值。因此理想的翻译家应该同时是作家,像傅雷那样。
第二,悟性要好。
就像刚才我提到的《三个铜子儿的戏剧》和《溺殇》这两个例子。以前的翻译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悟性好一些的话,就会找到更加精妙的、传神的译法。在遇到多义词、双关语或隐喻句的时候,可以避免一筹莫展或闹出笑话。莎士比亚的《The merry wifes of Windsor》一剧,有人译作《温莎的快乐女子们》,有人译作《温莎的浪漫妇女们》,都不算错。但朱生豪却以《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一笔,与内容十分贴切、到位,令人深为佩服。这就是悟性的神力。因此我认为,翻译的水平拼到底是拼悟性!
第三,知识要渊博。
翻译的内容虽然一般可由自己选择,但它所涉及的知识面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如果译者知识面狭窄,就容易时时碰到“钉子”,有时还会发生张冠李戴现象,甚至把一个众所周知的人名译成谁都不认识的人。例如我读到过一本书,其中把布莱希特这位举世皆知的德国伟大戏剧家译为“布洛赫特”!你查遍辞书也查不出布洛赫特是谁。这样的译文岂不是坑人吗!相反,你知识丰富就会触类旁通,常常化险为夷。
第四,要养成一定的研究习惯
第四,要养成一定的研究习惯。
特别是现代文学,我们面对的文本不仅仅是语言文字问题,它涉及作者所在的时代思潮、作者的哲学背景,他的表现方法和手段的美学范畴。如果你不掌握这些内容,就可能产生种种问题。比如卡夫卡的小说《Der Prozess》,许多人一开始都译《审判》。从字面看没有错。但你若知道卡夫卡的哲学前提是存在主义,知道存在主义者比如萨特认为现实是“粘兹”的,令人“恶心”的,你就会想到《Der Prozess》的另一个释义即“诉讼”――人生是一场没完没了的官司!而这一核心思想通过书中那则《在法的门前》的故事――一位农民在“法的门前”等了一辈子也未能进得法的大门――画龙点睛地揭示出来了!
第五,善于接受和学习前人与他人的长处。
翻译总体水平的提高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翻译家成功经验的积累而达到的。有的句子或段落别人有过绝妙的表达,不妨在你的译文中加以采用,加个注说明一下就是了,不必煞费苦心标新立异不可。有的前人译过的某些地名、人名,现在看来虽不太确切,但已经约定俗成了,你不必试图推翻它,否则你会徒劳的。比如拥有一项“世界遗产”的德国历史文化古城Heidelberg,通译为“海德堡”。但曾在那里留学5年的已故冯至先生对这个译名很有意见,曾在一个同行的会上生了气,要大家译为“海岱山”。的确,这是更为准确的译法。然而海德堡的译名再也改不过来了!同样,冯至先生想把德国欧洲名城慕尼黑(München)译为“明兴”的努力也未获成功。说明约定俗成的习惯势力高过权威的声音,谁拗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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