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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标识符的连接
1、在不同作用域中声明的一个标识符或在同一作用域多次出现的一个标识符可以被用作对同一个对象或函数的引用,通过一个称为连接的过程。[注:在两个不同的标识符之间没有连接。]有三种类型的连接:外部连接,内部连接,无连接。
2、在构成一整个程序的翻译单元和库集合中,带有外部链接的一个特定的标识符的每个声明指示了同一个对象或函数。在一个翻译单元内,带有内部连接的一个标识符的声明指示了同一个对象或函数。不带有连接的一个标识符的每个声明指示了一个唯一的实体。
3、
ISO/IEC 9899:2011 条款6.2.2——标识符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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