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保部近日发布了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除海口、拉萨等8个城市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达标外,其他66个城市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不过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中以下8个城市的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其他66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
统计项目有: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
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156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少85天,达标天数比例在21.9%~86.4%之间,平均为42.8%,与2013年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7.0%,高于74个城市11.4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下降3.7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和O3。
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47.1%,与2013年相比下降1.1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85.9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4.0%。
长三角区域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54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多13天,达标天数比例在51.6%~94.0%之间,平均为69.5%,与2013年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9%,低于74个城市2.7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下降3.0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其次是O3和PM10。
珠三角区域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298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多57天,达标天数比例在70.2%~95.6%之间,平均为81.6%,与2013年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低于74个城市5.2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O3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其次是PM2.5和NO2。
环保部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一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初显成效,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一是达标城市比例和达标天数增加。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为241天,与2013年相比,达标天数比例由60.5%提高到66.0%,达标城市数量由3个增加到8个。
二是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74个重点城市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三是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降低。与2013年相比,74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由8.6%下降为5.6%,下降3.0个百分点。
环保部指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三大重点区域仍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区域。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个城市排在前10位,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6倍以上。
二是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传统的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O3污染也日益凸显。
三是重污染天气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全国共发生两次(2月和10月)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的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重污染天气频发势头没有根本改善。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将认真总结一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深入贯彻《大气十条》,充分发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先行和引导作用,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做好空气质量排名和信息公开、加强预报预警工作,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