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互联网被称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经过30年的发展,它对于人类生活领域的渗透已经达到顶峰,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把信息革命的势力范围扩张了大概500倍,以前只能在家里、网吧或者办公区做的事情,现如今变得无处不在,毫不夸张地说,移动互联网是一个革命,是一个由量变引发质变的经典案例。也正因这次革命,新鲜的商业模式野蛮生长,给传统的生活方式带来了颠覆性变化,最值得称道的无疑是互联网之于普通百姓民生的改变,比如电子商务、网上银行、营业厅,本地社区O2O服务等等。
毋容置疑,任何革命都应该以“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没有这个出发点,革命不会成功,而且,一般情况下,革命都是摧枯拉朽、颠倒晨昏的,它会朝着主要目标快速前进,在这种爆发的状态下,通常会误伤一些其他次要目标以及引发相关问题。事实上,所有的革命都需要流血,社会革命、技术革命和商业革命,莫不如此,自然,信息技术革命自然也不例外,它在带给民生便利的同时,也带来的很多麻烦,比如网络食品安全,比如处方药的销售陷阱,又比如整体商业环境的恶化。
面对信息革命引发的问题,最需要站出来的应该是行政力量,立法、监管、惩治,这些都是人类文明的根基,但同时要辅以文化上的教化,毕竟,民生领域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人性,比如要解决网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只能采取耐心调养的过程。
莫让网络食品荼毒生灵
在人类全部的需求中,吃饭是最基本、最底层的需求,正可谓饱暖思淫欲,只有真正吃饱了才可能发生其他活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已经很难再看到“吃饭不饱”的社会现象(别跟我提乞丐,要知道北京地铁里的乞丐年收入能在五环买两套房了),现在关于吃的苦恼,反倒是不加节制的贪欲。事实上,吃的快乐在人的全部快乐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而残暴粗俗地吃掉大量食物,又是这种快乐的一部分。对于吃货来说,社区面馆突然搬走所带来的失落感,要远远超过“三星手机工厂撤离大陆”。
关于“吃饭”最应该控诉的还是“食品安全”问题,从三鹿奶粉到地沟油、从鸡吃激素到人吃粪便豆腐,这些臭名昭著的恶性事件,正不断摧残着中国人的胃。有网友调侃,从进化论的角度讲,我们要感谢这些见鬼的食品,或许1000年后,真正会出现一个百毒不侵的民族,只是我们真的需要这样的进化吗?每天吃一张化学元素周期表,真得幸福吗?
网络食品店的出现,简化了消费者购买流程,同时,降低了食品价格,总体来说是一件利好的事儿。但诞生于中国整体糟糕的食品大环境之下,网络食品店不可避免地会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帮凶之一。据相关媒体报道,网络食品店真得需要好好打扫一下了。其实,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本来是一种销售模式的创新,网络食品店和其他电商一样,同样具有天然的价格优势,无需仓库、无需装潢、甚至无需过多的服务人员,此外,类似“24小时不打烊”这种高级要求,对于网店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儿,更何况,网络食品店销售的商品种类,也应该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地,甚至不受地域、国界的限制…
因具备了电商的天然优势,网络食品店中的商品一般会比线下便宜10%~20%左右,商家本应该努力地做出更美味的商品以促进网络食品店的发展,但就是这样一个潜力巨大的朝阳行业,却愣生生地被“利益熏心”掐住了脖子,几近覆灭!
现在,网络食品店销售的零散装或者自制食品,有很大一部分不具备消毒、检疫等卫生监测手段,经营条件一般都难以达到卫生标准。央视《焦点访谈》曾曝光过一些本地O2O服务,记者暗访期间一些快餐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与之广告上精美的图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种对比就好像是“贾玲和瞿颖的差距”。另外,店家们还利用网络舆论门槛低的特点,杜撰一些子虚乌有的故事以提高价格,谎称自制食品具有“延年益寿”之功效,就差把“西红柿鼓吹成人参果了。面对监管的真空,消费者在维权方面常常显得无所适从,而且网络食品店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灵活性等特点,加之,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非常差,况且,谁会为了一包难吃的辣条去招惹“有关部门”呢?
针对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笔者认为,最当务之急的事情应该是健全法律法规,工商部门联合大型电商平台,提高网上食品销售的准入门槛,而且,要加快网络城管队伍建设,给予黑作坊严厉的打击。此外,舆论也要发挥作用,强烈谴责+严正交涉,告诉全体的食品从业者:贩卖有安全问题的食品,是对人性的亵渎,真得会下地狱的!
网络药品,药到命除?
网络销售的商品中,有问题的食品会荼毒生灵,就像蜘蛛结网、细菌繁殖、病毒传播,这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相比之下,药品就没有这般客气了,一个错药或者烂药会直接结果掉消费者的性命。当然,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可能像食品一样泛滥,但随着政策松动,网络未来或许可直接销售“处方药”,这是一个万亿级的市场,依现如今中国电商人和投资者的尿性,绝对会有一番血雨腥风的竞争和洗牌。资本运作甚至游戏都无可厚非,但最好不要发生在民生领域,毕竟,弄不好真会引发社会动乱。从这个角度讲,网络处方药迟迟没有解禁,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儿,同时,也充分证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网络处方药禁令虽然迟迟没有解除,但大的方向却不会改变,事实上,网络处方药的销售是推进医药分家,破除“以药养医”制度的重大举措。只是在禁令之前,整个社会包括政府、电商人和消费者,都要思考如何让网络处方药,药到病除,而不是“药到命除”。
首先,政策必须明确标准且兼具铁腕力量。立法需要明确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的资质要求,比如需具有资深的药剂注册师,且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到监管部门以获得授权。除了要全套照搬实体药方的要求之外,监管制度还应明确对网络药店之于药品存储、物流等细节之要求。一旦出现网店违规操作,必须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以防止人性大面积坏死。其次,电商人要特别注意药品的销售不同于其他产品,容不得任何缺斤短两,更不能以牺牲药品质量来进行资本的竞争,传统的营销方式不可照搬到药品销售上面。关于从业者资格,笔者认为,网络药店的建制需要以传统的医务人员为主导,让真正的内行人去完善这个产业。事实上,电商之于医药行业的作用,应该是改进、改善,而不是颠覆,弄不好整个国民健康都给颠覆了;最后,也是比较重要的一条,政策再严肃也会有漏洞,电商人也常常处于利益的纠葛之中无法自拔,长期来看,未免不会出现问题,这样的背景下就要求普通消费者具备一定甄别能力,比如基本的医学常识,如何识别网站的真伪,了解国家食药监局网站的查询方法等等。这倒让笔者想起了《大宅门》的一个桥段,纪师傅教导年少的白景琦:学点医药知识,可以不以此谋生,但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人的健康是生命之本,任何的荣誉、利益都不应该凌驾于“生命本身”之上,而食品、药品之于人类健康又是致命的,这就要求网络食品、药品的销售要尊重最基本的人性,切莫利益熏心,让本来先进的商业模式荼毒了生灵。(科技新发现 康斯坦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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