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的人都阅读过《史蒂夫·乔布斯传》或看过电影,乔布斯是令人崇拜的,个人认为不是因为他改变世界的丰功伟绩,而更多的是他这个人本身的特质,对创新的执着,对艺术的尊敬,对用户体验的极致追求,对质量的一丝不苟,在产品中融入美学,在美学中呈现产品,有了这些,商业与利益自然而然会蜂拥而来,反观中国近些年,也出现了很多的大佬,媒体们喜欢称他们为X布斯,大体上是C2C(CopyToChina),有细节上的创新,这当然也是值得敬佩,毕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生产与服务,也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然后大佬们开始在全国各地传播概念与思想,跟着上面吹的风,自已在风口飞来飞去,也号召大家到风口飘一飘,毕竟猪都飞起来了,没理由我们飘不了啊。
这几天,贵阳的国际大数据博览会热闹非凡大佬云齐,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口沫横习,感觉中国太了不起了,感觉立马赶美超英了,就如同一个婴幼儿,理论上是从抬头〉翻身〉坐〉爬〉站〉走〉跑,如今直接就从抬头到跑了,这种跨越式飞速前进让人感觉到了爽,但在这个牛逼轰轰的世界里有时我感觉到异常地孤独与伤悲,为仅仅剩余的丁点情怀而不知所措,痛定思痛,还是去风口飘一飘吧。
特别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让人特别地想念史蒂夫·乔布斯,我想静静,但别老问我静静是谁。最近一本名为《成为史蒂夫·乔布斯》的新书让我们重新认识乔布斯,乔布斯的老朋友们似乎更信赖这本书,实际上我也还没有机会阅读这本书,只是在网上看到介绍以及理解,觉得还挻新颖的,所以分享分享,书中提出了三点对乔布斯的新认识:“
1. 乔布斯并非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尤其从乔布斯二度执掌苹果后创造的种种商业奇迹来看,苹果的成功更多地是因为团队,比尔·盖茨曾经就给予苹果高管团队极高的评价。
2. 渐进而非激进。从iPod到iPad,乍看苹果每次推出的都是颠覆性产品,但背后是乔布斯及其团队一步一步的渐进改良,苹果厉害的地方在于它总是能把细微的改良累积成革命性的变化。
3. 苹果赢在企业文化。当乔布斯刚刚过世的时候,很多人都说苹果的黄金时代终结了,而如今苹果的市值几近翻番,而且每年卖出去的各类产品数量仍在巨幅增长,答案或许已不言自明。“
在此前的很多书与报道里似乎都在把乔布斯描绘成一个有些独断、控制欲强甚至难以沟通的领导者形象,这估计也是正确的,但最终乔布斯应该还是一个能够融入团队的大佬,你可以保持你的个性,但团队是核心是关键,现在是信息经济社会,是大数据时代,在做的都是大生态平台,没有团队是飞不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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