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No Overdesign Priciple,不要过度设计原则。
这应该是你第一次看到这个原则,而且你也不用上网查了,因为这个不是大师们创造的,而是我创造的:)
之所以提出这个原则,是我自己吃过苦头,也在工作中见很多人吃过类似的苦头。
你可能也见过这样的场景:
产品提出了一个需求,设计师眼光非常长远,他甚至把5年后可能的业务变化都提出来并且加以设计了,让你不得不佩服设计师的高瞻远瞩的眼光,并且由衷的从心底赞叹:牛逼啊!
但很快你就会发现,设计师是很牛逼,但你开发的时候就很苦逼了,设计方案巨复杂,工作量巨大,即使你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每天加班加点奋斗了三个月终于做出来了,但你苦逼完了,测试跟着苦逼了:很多东西测试都没办法测试!
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们做面向对象不就是为了应对变化、拥抱变化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孔夫子在《论语》中已经为我们解答了:“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什么事情过头了就和没有达到是一样的效果,面向对象的设计也不例外。面向对象的初衷虽然是为了拥抱变化,但这个变化也是有一个度的,而不是预测得越长越好,原因很简单:预测越长,预测的结果正确性越低!谁能在2000年预测SUN公司的衰落?谁又能在2005年预测苹果的崛起?
除了预测时间越长准确性越差的问题外,过分设计会导致设计方案不必要的复杂、代码量庞大,投入产出不成正比,项目计划无法按时完成。。。。。。等等很多问题。
有时候过分设计比设计不足的影响和危害更大,因为如果设计不足,我们还有“重构”这个利器,也不会出现浪费大量人力物力的情况;
而如果过分设计,如果后面发现原来的设计不正确或者不合理,首先原有的投入浪费了,其次是即使重构,也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
所以,在设计过程中要时刻谨记NOP原则,避免过度设计!
连载:面向对象葵花宝典:思想、技巧与实践(35) - NOP原则,布布扣,bubuko.com
连载:面向对象葵花宝典:思想、技巧与实践(35) - NOP原则
原文地址:http://blog.csdn.net/yunhua_lee/article/details/3577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