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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锁对象 基本概念与基本操作 SE11

时间:2014-07-02 08:28:07      阅读:208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标签:使用   数据   cti   工作   for   管理   

 
一、SAP为什么要设置锁:
  
  1,保持数据的一致性

    如果几个用户要访问同样的资源,需要找到一种同步访问的方法去保持数据的一致性。比如说,在航班预订系统中,需要检查还有没有空座位,当检查的时候,你不想别人修改重要的数据(空座位的数量)。

  2,仅仅用Database锁是不够的

    数据库管理系统物理锁定了要修改的行记录,其他用户要等到数据库锁释放才能访问这个记录。

    在SAP系统中,当一个新屏幕显示的时候会释放掉Database锁,因为屏幕的改变会触发一个隐式的DB COMMIT。如果数据是从好几个屏幕收集来的话,而且在这段时间内这些数据会分别被锁定,仅仅用Database锁就不够了。

    SAP系统在应用服务器层面有一个全局的LOCK TABLE,可以用来设置逻辑锁来锁定相关的表条目,并有ENQUEUE工作进程来管理这些锁。SAP锁是一种逻辑意义上的锁,有可能你锁定的表条目在DATABASE上根本就不存在。


二、锁对象和其对应的FM

   在SE11里创建锁对象,自定义的锁对象都必须以EZ或者EY开头来命名。一个锁对象里只包含一个PRIMARY TABLE,可以包含若干个SECONDARY TABLE,锁的模式有三种:E,S,X。LOCK PARAMETERS里填写你要根据哪些字段来锁定表条目。

   模式E:当更改数据的时候设置为此模式。

   模式S:本身不需要更改数据,但是希望显示的数据不被别人更改。

   模式X:和E类似,但是不允许累加,完全独占。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E,其他用户不能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X、S模式的任意一种锁;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X,其他用户不能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X、S模式的任意一种锁;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S,其他用户不能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X模式的锁,但是可以加S模式的锁;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E,在这个程序,你还可以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S模式的锁,X模式的不可以。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X,在这个程序,你不可以再对这个锁对象加E、X、S模式的锁。

   如果你在一个程序里成功对一个锁对象加锁之后,如果模式为S,在这个程序,你还可以再对这个锁对象加S模式的锁,如果没有别的用户对其加S模式的锁,那么你还可以对其加E模式的锁。X模式的不可以。

   当激活锁对象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创建两个FM,ENQUEUE_<锁对象名>和DEQUEUE_<锁对象名>,分别用来锁定和解锁。


三、锁定和解锁

   当用逻辑锁来锁定表条目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向LOCK TABLE中写入记录。

   当调用设置锁的FM时,LOCK PARAMETERS如果没有指明,系统会锁定整个表。当然,LOCK PARAMETER:CLIENT有点特殊,如果不指定,默认是SY-MANDT;如果指定相应的CLIENT,会锁定对应CLIENT上的相应的表记录;如果设置为SPACE,则锁定涉及所有的CLIENT。

   当逻辑锁设置失败后,一般会有两种例外。一个是EXCEPTION:FOREIGN_LOCK,意思是已经被锁定了;另一个是EXCEPTION:SYSTEM_FAILURE。

   有些情况下,程序中设置成功的逻辑锁会隐式的自己解锁。比如说程序结束发生的时候(MESSAGE TYPE为A或者X的时候),使用语句LEAVE PROGRAM,LEAVE TO TRANSACTION,或者在命令行输入/n回车以后。

在程序的结束可以用DEQUEUE FUNCTION MODULE来解锁(当然如果你不写这个,程序结束的时候也会自动的解锁),这个时候,系统会自动从LOCK TABLE把相应的记录删除。使用DEQUEUE FUNCTION MODULE来解锁的时候,不会产生EXCEPTION。要解开你在程序中创建的所有的逻辑锁,可以用FM:DEQUEUE_ALL.


四、手工解除锁定

  当程序异常退出时,可能导致SAP锁未及时解除,导致后续无法正常操作,这时可用Tcode:SM12来手工删除相关的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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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锁对象 基本概念与基本操作 S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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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blog.csdn.net/forever_crazy/article/details/3619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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