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我,工作了两年半
说是这么说,但是经验很浅,谈得上就进步的,也就那么几个系统
但是虽然如此,仍然坚持在IT行业,实现自己的抱负
可是这第三次跳槽,改变了我预计的轨迹
被加速了
我应聘上了项目经理
按照原计划,前五年我都应该活跃在技术岗位,为自己将来的管理路线,做技术铺垫,做业务积累
五年后我走上设计路线,项目经理,产品经理
三十岁之前,创办自己的公司,为理想做一个了结
可是目前来说
计划被提前了2年不过无所谓,这对我来说,也算是机遇。
幼儿园时期,我带着一帮小朋友抓甲虫,当年父亲给我买了许多动物科普图书,家里最多的就是书。
靠着书上的知识,我总是能分辨出虫儿的名字。在这项活动中,我是一呼百应的存在。
然而儿时的单纯并不会让这些事显现出领导能力,充其量,也就是个孩子王。
当时我的梦想,是科学家。有录像带为证。我希望研究一切我不知道的昆虫。仅此而已。
到了小学,我的班主任说我来自点子公司。因为我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主意。
写作文东拼西凑,做作业东拼西凑。自然课实验总是突发奇想,然后被老师或表扬或批评。
我母亲当时为了不让我输在起跑线,给我报了各种课后班。
电子琴,声乐,奥数,作文,朗诵,表演,体操,足球,美术,书法。
这里顺便声明一下书法老师是我爸。
这些课后班,的确让我没有输在起跑线。当然我也没有凭借这些获得过任何值得肯定的成绩。
但是我见识到了。
电子琴,声乐,朗诵,表演,让我的情感得到潜在的影响。
奥数,让我明白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止一种。
美术,书法,作文,让我的文字,审美观脱离平庸。
体操,足球,让我的身体得到健康的成长。
虽然没有多高,仅仅174。
各个方面的涉猎,在父母看来是遍地撒网,重点捞鱼。然而捞了六年,依然是个平庸的小朋友。靠微机派位进入的离家最近的普通中学。
我在中学是一个小个子。初二才143,人也瘦。成绩平平,表现平平,一切平平。
但是有一点,是我当时最自豪的事。
我和我们班成绩最好的一批人,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们愿意和我玩,聊天,中午一起吃饭,无论男女。
我和我们班表现最差的一批人,也是很好的朋友,他们愿意带我看他们打架,欺负低年级同学,分烟给我抽,请我上网吧。
我混迹于黑白两道之间,毫无隔阂。
但是当时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我的感觉仅仅是父亲的一句话:
与人相处,哪怕他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任然要尊敬他,敬而远之。
受益终生。
高中时期,大家渐渐成熟,有些同学甚至已经有了自己的目标。我当时任然保持现状,成绩平平,表现平平,一切平平。
当然,我也有了新爱好,打篮球。
我的篮球师傅,是校队的大前锋,也是初中时带我出去看打架的那一批“表现最差”的人之一。
但是他教会了我篮球的准则:
如果你想要别人传球给你,你就要多传球给别人。
和不认识的人打球,不要独,多传。
哪怕你手风顺,队友有更好的机会,你的第一选择也要是传球。
如此,我唯一一个高一进入校队的控球后卫。
也明白团队协作的重要性。组织进攻,妙传。
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我在学校的篮球圈子里,是最容易被选为队友的人。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享受大家肯定我能力的感觉。因为他们在选队友的时候,都会认为:选他,他很会传球,能帮助我得更多的分。
这也是我Team意识的萌芽,组织能力的萌芽。
当时Adidas有一个广告,广告词是:篮球,是五个人的。
我当时深以为然,16岁就深以为然。
甚至连我幼儿园时的梦想都已改变,我要打篮球,我要学体育,成为一个优秀的控球后卫,最好能去NBA。
现在想想,也确实比当研究昆虫的科学家稍微靠谱一点。
直到后来,我去当了兵。
前面18年的潜移默化,让我进步了,平平已不足以形容我的经历,开始有了起和伏。
新兵连,我以书香门第,弃笔从戎自居。
几年的篮球经历让我快速的融入到部队的训练中,熟练地运球使我的身体远超一般人的协调。也让我的爆发力超过了大多数同年兵。
这也成了我在部队最初的资本。
我开始在同年兵中展现出一些不同的潜质。技术性军事动作一教就会,完成度很高。爆发性协调性训练也令教官们对我十分满意。
一改往日的平庸,我成了连队的尖子。
参加特战尖子训练。会操示范班排头。射击标兵。种种光环加之于身。
直到一件事让我开始卸力。
军事机关来新兵连选拔计算机通信技术人才,我去参加了,300选4。
我成了四个之一,四个中年龄最小,学历最低的人。
本满怀可以进机关不用搞训练的舒服日子在等我的期待。被一个关系兵把最没资本的我挤下来的现实给击碎了。
一旦卸力,我的新兵连后期,完全没有任何亮点,进入了一个普通中队中算是很好的单位。特战队,尖子班,再与我无缘。
又回归到了一切平平的状态。
这种平平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到本能的再次回归。我又开始混迹于黑白两道之间。
略有不同的是,这次的黑白两道是军官与士兵。
部队的战友犯错,全连受罚的机制,让我加深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部队的上下级关系,让我领悟了与上级和下级打交道的技巧。
我开始圆滑的交往与身边的任何人,我不会让他们讨厌我。
两个月,我当上副班长。半年后,首长通信员。第一年结束,优秀士兵。
第二年开始由我们老兵组织新兵搞训练,做劳务。
灵活的应用到每个新兵的特点,成了我带团队技能的萌芽。
直到退伍。
回忆以往的经历,我发现我具备团队管理的能力,该有的,我都有。
没理由做不好。所以我觉得,我人生新的需求,变更为:一个成功的管理。
以此为开端,纪念我的PM之路伊始。
标签:
原文地址:http://www.cnblogs.com/RyanZone/p/4703618.html